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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大鹏径西段(人员不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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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登山
开始时间:
2011-11-13 13:08
活动地点:
大鹏径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5
剩余名额:
10 人
报名截止:
2011-11-12 13:08
本帖最后由 睡虫 于 2011-11-11 09:30 编辑

【活动目的】追寻昔日足迹,享受登山乐趣
【行走线路】大鹏径西段
【集合时间点】2011年11月13日,8:00深大北门,8:30深圳体育馆南门(雕像处)
【线路介绍】一般山路。大鹏径全程累计爬高2000m左右,累计线路长度25km左右。此线路目前已成熟路线,而长度和强度大于三水一半,故冬季轻装前进,沿途很多下撤点都可以下撤。该线路从田寮下上山一路东行,在至断崖前线路比较清晰,但偶有掩藏在转角处灌木中前人开路留下三寸左右高的树桩,非常锋利,需要小心应对。在经过断崖时需要拉开距离,避免上方落石等危险因素。此后的某些路段需要在岩石上攀爬腾跃,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掌握攀爬技巧。林中穿越路段需要防范上方枝叶在你急速行军时对你造成划伤等意外情况,特别是脚下的藤蔓有可能造成失去平衡进而摔倒损伤 。本次行走线路较长的西段,而东段线路成熟,此次暂不走。


2011年11月11日中午12:00后退出活动要分摊车费


【出行户外安全告知】:
行走户外,你可能遇到如下的风险:

1.摔伤,扭伤,骨折,2.落石,滑落,坠崖3.饥饿,寒冷4.高温中暑5.山体滑坡6.山洪暴发7.溺水事故8.交通事故9.山野火灾10.动植物伤害

户外活动属风险性较强的活动,所有参与人应本着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慎重报名。报名前应详细了解线路情况,掌握相关安全信息。一但报名,即视为自愿接受本次户外活动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后果。

【装备要求】
1、个人装备:双肩背包、登山鞋、长袖衣裤(牛仔裤、裙子、皮鞋、高跟鞋坚决劝退)、备用衣裤、头灯或手电(必带)、指南针、救生哨、手套、雨具、太阳帽、太阳镜、防晒油、备用电池、瑞士军刀(或小刀)、手机(带好备用电池)、(有对讲机的带上)、环保塑料袋。   
2、个人药品:人丹或十滴水,安多福,创可贴,万应止痛膏,风油精或驱蚊水,钓鱼牌肚痛健胃整肠片,雄黄,季得胜德胜蛇药(南通蛇药片),防晒霜,及个人专用药品。
3、个人食品:2升以上饮用水、运动型饮料、一餐食品、咸菜、少量巧克力等。

【手提电话信号】大部分地区有

【活动费用】:AA,车费约50元/人(若人数少则选择公交到葵冲)

【报名条件】
1、山友实名制注册会员,不接受加一报名;
2、注重团队合作,尊重领队安排;
3,要求“能量充足”,有过双登或三水经验 ;
4、参加活动者务必遵循自助的原则,所有装备和物资一律自己背负,除非出现紧急情况.;
5、保险:请大家自行购买保险,经常参加活动者建议购买年险;
6、天气炎热,请大家评估自身身状况,谨慎报名 。

【行程说明】
1、路线较长,需要行走约6~8个小时,队员要求一定的行走耐力。
2、活动前组织者将检查物资装备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劝退;
3、活动中应确立以自立为主的思想,只有在遭遇险要地段或体能达到极限或受伤后才会给予必要的帮助,其余一律要求自己独立完成。

【安全制度】
一、“二人同行”安全制度:
"两人同行"安全制度:
在穿越或登山或其它户外活动进行其间,不一定要求整队统一前行,但要求至少两人一起结伴同行,不得个人单独行走
前队探路、后队收尾、必须至少两个同行,不得单独个人开路或收尾,禁止二人超越声音清晰可通距离。
中队协作、指路、等候、接应 队员,必须至少两人同时一起接应等候。
诠释“二人同行”制度标准:
http://www.3hike.com/cgi-bin/topic_show.pl?id=9596&pg=1&age=0&bpg=1#193930

二、“包底应急物”安全制度:
1。巧克力、大白兔糖、饼干、咸菜 ——能量能品;
2。雨衣、防寒服——防雨保温装备;
3。头灯及备用电池;
4。至少500毫升应急饮用水——队员在下山前请至少保持500毫升的备用水;
5。个人应急药品。

要求全体参加活动的领队及队员完全遵守上述关乎生命的安全制度。对于不遵守安全制度的个人,可能受到领队严重的斥责及批评。
“山友安全制度”详情入口:
http://www.3hike.com/cgi-bin/board_show.pl?id=45&age=0&pg=1

【重要安全要求】

1.勿擅自随意在河、海、溪、海滩、瀑布 中游泳玩水——玩水易出溺水事故.
2.不要在水潭边作高台跳水——高台跳水容易把头撞裂.
3.勿擅自、随意、攀爬悬崖或行走至崖壁边,很容易摔成重伤——摔伤事故频频发生.
5.禁止在溪谷下游等危险路段扎营露营——山洪是户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6.身体有疾病,请勿参加不合适的活动——带疾病参加易发生安全事故.

【出行户外安全告知】:
行走户外,你可能遇到如下的风险:

1.摔伤,扭伤,骨折,2.落石,滑落,坠崖3.饥饿,寒冷4.高温中暑5.山体滑坡6.山洪暴发7.溺水事故8.交通事故9.山野火灾10.动植物伤害

户外活动属风险性较强的活动,所有参与人应本着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慎重报名。报名前应详细了解线路情况,掌握相关安全信息。一但报名,即视为自愿接受本次户外活动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后果。

【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之副领队,协作,财务等

已通过 (1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睡虫 2011-11-3 13:20

暂未通过 (4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山野 2011-11-10 23:07
hxbeyond1975 2011-11-8 21:01
mark_gu 2011-11-8 07:07
yizhiying 2011-11-4 21:2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走大鹏径了,那边的路况咋样都不知道,体力也没法保证,现在能否走完全程是个问题
先去西段看看路况咋样了,下回走个全程的
发表于 2011-11-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个BT!
叫你去探山野百里的路啊1
发表于 2011-11-3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走过,想去看看!但要看这周50KM的情况呢!
发表于 2011-1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板 于 2011-11-3 16:12 编辑

干嘛不定个2011年11月11日11:11分退出啊?那可是超级光棍时间啊!

点评

这可是个双人时刻  发表于 2011-11-3 16:39
发表于 2011-11-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大鹏径是睡虫专利,来围观下BT
发表于 2011-11-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虫,喜羽喊你去信宜爬十二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鱼儿 发表于 2011-11-3 16:26
听说大鹏径是睡虫专利,来围观下BT

那是以前一堆老BT的专利,不关我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鲁 发表于 2011-11-3 16:45
SC,不是要去百里探路吗?

啥时候决定的事?没人告诉我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后为 发表于 2011-11-3 16:58
睡虫,喜羽喊你去信宜爬十二灶顶

看来我发贴早了,你们偷偷就决定了?
发表于 2011-11-3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虫出来带队走大鹏径西段,又碰上我不方便的日子了,要加班

点评

啥时候方便咱们走全程的,这种半程的太简单了  发表于 2011-11-4 14:11
发表于 2011-11-3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支持!

点评

双登梧桐的勇士,下回一起走全程  发表于 2011-11-4 14:12
发表于 2011-11-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精支!

点评

冲突了,我也不想  发表于 2011-11-4 14:13
发表于 2011-11-4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熊猫 发表于 2011-11-3 18:27
睡虫出来带队走大鹏径西段,又碰上我不方便的日子了,要加班

老猫不方便的日子怕每月都有那么几天的吧?

点评

这个喜老师都知道  发表于 2011-11-4 14:14
发表于 2011-11-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线路,有机会跟上走走学习学习。

点评

学习啥,指点指点还差不多  发表于 2011-11-4 14:14
骨灰兄大驾光临,欢迎欢迎。哇嘎嘎!!  发表于 2011-11-4 12:05
发表于 2011-11-4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骨灰 发表于 2011-11-4 11:39
好线路,有机会跟上走走学习学习。

这不是磨房的厉害级人物吗?
发表于 2011-11-4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虫,我来围观
发表于 2011-11-4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远方 发表于 2011-11-4 13:55
虫,我来围观

流浪咋老围观了呢?

点评

太强了不敢走  发表于 2011-11-5 01:06
发表于 2011-11-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欠揍啊,探路期间来抢人,赶紧撤贴
发表于 2011-11-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年没走了,很是迷人的一条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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